2024年9月24日 星期二

《阿含經》修習「六根」三階段

《阿含經》修習「六根」三階段 《雜阿含282經》中有一位外道弟子名叫鬱多羅的少年,來參訪佛陀。佛陀問他說:「鬱多羅!你的老師婆羅奢那婆羅門,教你們如何從「六根」來修行嗎?」 「教了,尊者瞿曇!」   「怎麼教呢?」 「尊者瞿曇!婆羅奢那老師說,不要去看、不要去聽,就是修根。」  佛陀答說:「鬱多羅!照這樣說,盲眼人是修習六根修得最圓滿了,為什麼呢?因為盲人完全做到不去看。」   鬱多羅少年頓時無言以對。   這時,佛陀為了教導鬱多羅少年,對尊者阿難說:「阿難!婆羅奢那婆羅門的教法,與賢聖者「法、律」中,無上的修根方式是不同的。」 佛陀於是開示說:『當六根觸六塵後,對於可意的、歡喜的,要有「正念正智」的「觀察慧」,來生起「厭離心」而不起貪念染執。對於不可意的、不歡喜的,也要有「不起厭離」的「正念正智」的「觀察慧」,不起排斥的瞋念。 或者「先感到可意的、歡喜的」,接著出現「不可意的、不歡喜」的覺受時;要以「正念正智」來明覺「可意」覺受而不起貪念、「不可意」覺受不起瞋念。或者「先感受不可意」,而後感受「可意」,也如是以正念正智覺照,不起「貪瞋念」。乃至在生活中的待人處事,在「可意、不可意」的交織中,都要清明覺知,不起貪念、瞋念的染著。此是「第一階段。 【第一階段】必須具足二個條件。一者「定心」,要從「起心動念」中覺察到「可意、不可意」。若是沒有基本的定心,不是觀不清楚的,就是墮在「可意、不可意」的「貪瞋習性」中。因此,「定心」的修習,是修証必須的「根本」。 二者。在面對「可意的、歡喜的情境」,要能具備「世間空、苦、無常、無我」的觀照,才能有「正念正智」觀察到「貪瞋念」的生起、執著。 阿難又請世尊開示更進一步「如何修六根」? 佛告阿難:『---,彼聖弟子如是如實知:我眼、色緣,生眼識,生可意,生不可意,生可意、不可意。此則寂滅,此則勝妙,所謂俱捨;得彼捨已,離厭、不厭,譬如力士彈指頃。如是眼、色緣,生眼識,生可意,生不可意,生可意、不可意,俄爾盡滅,得離厭不厭捨。』 有了「可意、不可意」的念頭「覺知」,以及「無常、空、苦」的觀察;再從生活中的「六根觸六塵」中,不斷的觀察,直至觀察到「不起貪瞋心」,息下煩惱苦的清涼境,乃至兩者不執不棄。剛開始,念頭必須透過「尋伺」,來來去去,「般若觀照」會從中逐漸現起;覺察的念,會隨著「般若」的增長,由多念觀察漸為少念就能現起「般若」,直至「譬如力士彈指頃」,乃至「俄爾盡滅」,念起即滅,如「般若慧炬」,觸之即化。此是【第二階段】。 「云何為聖法律學見跡」(修學成就)?佛告阿難:『眼、色緣,生眼識,生可意,生不可意,生可意、不可意,彼聖弟子慚恥、厭惡(有慚有愧)---。』 「第二階段」覺察到「可意、不可意」的當下,以「般若智」消融「貪瞋念」。「第三階段」似乎在於「習性的消彌」,直至不再有「貪瞋念」的現起。如經中所說『「諸漏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不受後有」。或也可是「轉識為智」的描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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