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7月15日 星期六

《圓覺經》四相

《圓覺經》:『云何我相?謂諸眾生心所證者。善男子!譬如有人,百骸調適,忽忘我身,四肢弦緩,攝養乖方;微加鍼艾,即知有我,是故證取方現我體。善男子!其心乃至證於如來,畢竟了知清淨涅槃,皆是我相。』 「謂諸眾生,心所證者」,比如打坐感到心很寂靜,這「寂靜感」是所証的「我相」。寂靜的「証取」覺知感,就像鍼艾時,就感知「我相」的現起。即使感到當下是「涅槃清淨」,這個「覺知」也是「我相」。 『云何人相?謂眾生心悟證者。善男子!悟有我者,不復認我,所悟非我,悟亦如是。悟已超過一切證者,悉為人相。善男子!其心乃至圓悟涅槃俱是我者,心存少悟,備殫證理,皆名人相。』 「我相」是執在「能証」的境界,當悟到這個「我相」後,不再執為「我」,這個「所悟」的心境,是「人相」。 「悟已超過一切證者」悟到「所証的境界」不再執為「我」、「非我」,但是存有「所悟」的境界。指舉凡有所悟,就落入「人相」。「人相」乃執在「能悟」的智慧,比如悟到「實相乃非空非有」,即使覺得已圓滿領悟了「涅槃」,只要還有這個「悟心」,就是「人相。 『云何眾生相?謂諸眾生,心自證悟所不及者。善男子!譬如有人,作如是言:我是眾生,則知彼人說眾生者,非我非彼。云何非我?我是眾生,則非是我。云何非彼?我是眾生,非彼我故。善男子!但諸眾生了證了悟,皆為我、人,而我、人相所不及者,存有所了,名眾生相。』 了達所證是「我相」,瓦解了「我相」感;也不再執著所悟是「人相」,瓦解了「人相」的執著,已超越了「人相、我相」的分別執著。但是還存有隱晦「俱生我執」的執著,這隱晦的「俱生」習性之執,名為「眾生相」。因為隱晦,所以《圓覺經》說了一個比喻,假設有人說「我是眾生」,這人所說之眾生,既不是指自己,亦不是指他人。比喻「眾生相」乃非「我相」,也非「人相」,容易了別。『而我人相所不能及』,「所不能及」指不是「意識分別」所能觸及的隱微之心跡,此「心跡」未淨除之相,名為「眾生相」。 『云何壽命相?謂諸眾生,心照清淨,覺所了者;一切業智,所不自見,猶如命根。』 「壽命相」潛藏著很微細「我執」,很難自覺發現,猶如我們看不到「命根」一樣。 「心照清淨,覺所了者」,指前者的「眾生相」中,還有「了証了悟」的俱生隱晦心跡,現今已有智慧「明覺」,直徹心的本然清淨。這個「明覺心」更穩晦,雖然能照破「了証了悟」的心跡,但是無以「自覺」,隱含著微細的「能覺所覺」,好像人活著,但是看不到自己的「命根」,所以稱為「壽命相」。似乎同於《唯識》所說,「見分」明見「相分」;自証所了心為「自証分」,而「自証分」來自自心本具覺性的「証自証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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