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思《上師瑜珈》
「上師瑜珈」也名為「上師相應法」,顧名思義,乃「與上師合而為一」,是「藏傳佛法」常見修法。「上師」一般指教授師、大善知識;然而,一般人少有大福報來親近大善知識。一般所言「教授師」,未必「戒定慧」三學,以及修証,都能有相當造詣,不免會有習氣上的過失。對現今「善知識」,若是未能具備「觀功不觀過」的「善根」,就難以契應「上師相應法」而獲得利益。因此,降伏「我見、我慢」,是修習「上師相應法」所必須的要件。
過去的「祖師、大德」留下殊勝法教,我們也可依循其法教而尊為「上師」。或者一心皈依「佛菩薩」來作為「上師相應法」之所緣。比如「念佛者」皈依「彌陀如來」,並且讀誦《淨土經典》,感受彌陀如來為眾生發「四十八大願」大悲心,成就「極樂世界」;由此生起對彌陀如來的「一心」敬仰與皈依,即是「上師相應法」。
吾人「心性」與十方如來,乃平等無別,彌陀如來成就「極樂世界」廣度無邊眾生,吾人心性亦可成就「極樂世界」廣度眾生,由此「與上師合而為一」來契應「自性彌陀」。由此念佛時,漸契「是心是佛」。或依於《普門品》,修習觀世音菩薩大慈大悲菩薩行,也當能名「上師相應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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